衡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高新区社发局、滨湖新区社管局,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学校:
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冀语函〔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2022年9月12日至18日为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每年9月为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以下简称双推月)。为做好第25届推普周和“双推月”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为主题,大力宣传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加大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将巩固拓展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建设现代化强市、美丽衡水中的重要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领导
衡水市的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由市语委、市教育局牵头,与市语委各成员单位等部门共同组织。各县市区的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市直各部门、市直各学校的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在本部门、本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领导下组织开展。
三、活动内容
第25届推普周,以“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为主题,把语言文字工作法定地位的宣传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起来;把全国推普周的宣传与我省“双推月”的宣传结合起来;把推普周活动与“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结合起来;把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2022年经典润乡土行动计划”结合起来。语委成员单位广泛参与,共同做好我市推普周和“双推月”宣传活动,组织更加丰富多彩的活动。
(一)市语委组织主题活动。负责转发推普周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和宣传片;推普周和“双推月”期间,联合市书法协会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书法公开课、书法展示、书法比赛等形式)、组织参加省相关宣传活动和比赛(另行通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公民语言文化素养,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性发展。
(二)各语委成员单位做好行业系统宣传工作。语委各成员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在明显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电子屏幕等加强宣传;在办公场所、会议室设置宣传标语牌、警示语牌;有条件的部门组织一次语言文字知识竞赛活动;进行用字用语自查整改活动,使普通话、规范汉字成为工作用语用字。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提高行业干部职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新闻媒体要主动对推普活动作进行专题报道;在广播、电视、网站播出推普宣传口号、公益广告;报刊、网站、公众号刊登有关宣传文章。
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要进行一次用字用语自查整改活动,工作中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服务用语。有条件的部门、行业结合行业要求、岗位技术要求,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普通话比赛活动,开展以“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创城我先行”“推广普通话,共创文明城”“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创文明城”为主题的推广宣传活动。
部队系统做好本系统推普主题宣传,抓好新入伍士兵的普通话学习教育。
(三)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组织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以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为主要宣传阵地,聚焦学前儿童、教师、青壮年劳动力和基层干部等重点人群,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和参与人数,提升宣传效果。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经典润乡土行动,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以“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为主题的升旗仪式、班会、队会、团会、课本剧表演、经典诵读、规范字书写等活动;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要组织开展适合大中专学生特点的经典诵读、演讲、辩论、语言文字知识竞赛等活动。市直各学校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以“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创建文明城市”“传承经典,创文明城”“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创城我先行”“推广普通话,共创文明城”“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创文明城”为主题的推广宣传活动。提倡各学校开展“规范社会用字”啄木鸟行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各学校活动开展要注意留存照片,音视频等档案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部署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推普周和“双推月”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研究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推普周和双推月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和成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请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前、9月25日前报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聚焦重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推普周和“双推月”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和“双推月”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工作重心向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及重点领域倾斜,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培训、中华经典诵写讲实践、经典润乡土活动、社会用语用字规范治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讲等,提升工作精准度与实效性,促进推普活动常态化。
(三)挖掘典型案例,持续深入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积极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面展示推普周举办2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取得的经验成效,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并感受语言文字的魅力,提升宣传集聚效应。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守各项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一届简约、创新、安全的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
联系人:衡水市语委办公室 刘冀,电话(传真):0318-2683986,电子邮箱:hsyuweiban@126.com。
衡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