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衡水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即日起,面向全市广大群众受理在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举报线索,我局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在职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负面清单
1.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宣讲、传播宗教和封建迷信等错误思想,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参与黄、赌、毒活动。
3.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学生面临危险时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猥亵、性骚扰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从事有偿补课,或组织、推介、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社会保险或其他商品;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接受家长宴请,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旅游等活动,收受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向家长索要财物。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5.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