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答复
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安全教育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创新教育方法,明确教育重点,采取专题教育和学科渗透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日常教育相衔接的形式,根据不同学龄段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入脑入心。中小学、幼儿园聚焦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品安全等重点内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严格实行“1530”常态化安全教育制度。
二是深入宣传与学生成长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强化青少年对控辍保学重要性的认识,维护自身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加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强化学生对校园欺凌、暴力、猥亵等行为的识别能力,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普及十二周岁刑责年龄“新底线”,引导学生从行为习惯形成规则意识,明确必须遵守的法治底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三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开齐开足法治教育相关课程。充实法治教学内容,宏观层面注入依法治国内容,微观层面加强“法在身边”建设。创新法治课教学方式,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将认知学习、情感体验和行为养成相结合,着力提升课堂教学实效。深化多学科协同,在各学科课程中深入挖掘法治教育因素,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鼓励在校本课程中开设法治课。加强法治课教学研究,开展法治课题研究、优质课评选、课程实施过程监测等,全面提高法治课堂教学质量。
四是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队伍。根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优化法治副校长来源结构,规范聘任程序。法治副校长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优先保障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的配备。完善聘任管理与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法治副校长作用有效发挥,有针对性地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
五是构建协同育人平台。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平台。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采取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家长法治教育手册》等多种方式,提高家长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有针对性的指导家长及时发现并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发挥社会教育的补充作用,完善部门协同普法工作体系,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采用“菜单式”的方式,实现法治教育的“按需供给”。
市公安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青少年安全及校园安全问题,将青少年安全保护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青少年安全保护工作。近年来,市公安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民警进校园开展安全教育、普法教育、技能培训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学生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以及遵纪守法意识。
(一)强化安全知识与法律法规结合,充实安全教育内容和形式。按照学生年龄心理特点,把典型案例与法律法规相结合、日常生活常识与相关安全知识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守法遵法意识,提高学生保护自身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教育培训,将防欺凌、防暴力侵害、防电诈、防性侵、防火险、防溺水、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居家安全、禁毒知识等教育培训内容融入日常生活常识、典型案例,讲解相关知识,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达到良好的教育培训效果。积极开展现场互动、咨询等活动,引起学生兴趣和共鸣,进一步提高学生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将相关安全知识制成海报、展板、条幅、手册、传单等宣传资料,在学校、校园周边等地点广泛张贴发放,现场宣传相关安全知识,提升学生、教师及家长安全意识。
(二)强化日常教育与重点时间教育结合,提高安全教育效果。全市公安机关在春秋开学季、安全教育日、寒暑假期间等重要时间组织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春季开学季都组织民警进校园,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活动;2023年学生暑假期间,市公安局联合市教育局、市电视台开展以“快乐暑假、安全相伴”为主题的线上暑期安全专题教育培训活动,全市共有64万余人次观看了线上实时培训课程,获得456万余次点赞;2024年3月25日,市公安局以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校园安全行2024”宣传周活动,共出动警力507人次,举办安全培训237场次,教育培训师生15余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同时,结合学校“1530”安全教育机制,由责任民警入校进园,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及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三)强化责任民警与专职民警结合,加强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公安机关辖区责任民警与专职民警相结合,打造校园安保、青少年保护的民警队伍,以责任民警为主,治安、刑警、交警、网安等警种共同参与,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是落实法制副校长聘任办法,选派科所队长、辖区派出所负责人、骨干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二是在重点中学实行“一校一警”工作机制,在81所重点中学建立了“一校一警”工作机制,确定责任民警,进校开展各项安保工作。三是各警种共同参与,进校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2023年,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19场,受众达1万余人;2024年3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7名科室、大队主要领导走进校园,推动落实“一校一策一专班”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提升工作,并开展校园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活动。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利用线上平台和公众号,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宣讲30余次,发放宣传册(品)1万余份,引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安全上网、合理用网,积极预防网络沉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认真分析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长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青少年安全教育模式,增强安全教育实效性,切实做到青少年安全意识自救能力和遵纪守法“双提升”,积极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市妇联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衡水市妇联高度重视家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进社区、面向家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在全市大力做好家庭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出台《衡水市妇联“德润湖城·知子花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衡水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从宏观政策层面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提倡父母与子女加强交流与沟通。针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实际情况,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引导和帮助父母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教子素养,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家庭环境。
二是打造“知子花开 德润湖城”家庭教育品牌,积极构建“妇联+专家+志愿者”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孔子学堂家庭教育指导站,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孔子学堂道德实践教育各方面,实现家庭教育与传统文化有效融合。积极探索“双向互动、点单服务”授课模式,将家庭志愿讲师专业特点、授课内容、服务范围与镇街区、社区、村双向互动、有机结合,实现家庭需求在哪、家教服务就到哪。充分利用线下、线上两种渠道,邀请家教专家、心理咨询师等通过线下讲座、直播互动、微信微课、群分享等形式定期开设家庭教育大讲堂200余场次、E课堂150余期,引导家庭成员、社会公众形成新时代家教观。等活动,受益家庭6000余户。
三是打造“我爱我家 美沁湖城”家庭文明建设品牌。寻找市级最美家庭100户,开展“我是文明市民、要为城市争光,我是燕赵儿女、要为河北争气”等主题活动50余场,以良好家风涵养未成年人道德情操。依托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研学基地等开展“科普进万家行动”、“小围裙”计划、趣味亲子运动会等活动百余场次,参与儿童2万余人次。开展防溺水、防网络沉迷、防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培训112场,提升青少年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代表的建议,一是持续加强对家长的宣讲,引领家长树立正面示范作用,处理好家庭纠纷与矛盾,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努力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二是加大协同进校园力度,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权益保护,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求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